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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招生通知来了!海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 来源:大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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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

大潮君发布了

《2021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工作通告

当时有些家长在问

民办学校招生通知出来了吗?

眼下

新消息来了


关于做好2021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公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我市2021学年秋季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


二、招生范围



在海宁市范围内实施招生。如在海宁市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补招时,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嘉兴市范围内实施招生。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范围

小学:出生日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具有海宁市户籍。

2.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新生本人具有海宁市幼儿园、小学的学籍。

4.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的有效房产(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四、优待对象




(一)政策生

根据《海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教〔2018〕49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领军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二)直升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由小学部申请同一学校初中部的新生;根据相关约定,教育集团内幼儿园申请小学部的新生。



五、招生计划




一年级7班,共计300人(其中教育集团内幼儿园直升小学计划90人)。


七年级12班,共计540人。



六、招生流程




(一)优待申请



1.政策生申请

于4月底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申请材料,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2.直升生申请

于4月26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直升申请。


教育集团内幼儿园的在园幼儿,根据原有政策约定,今年可继续申请直升宏达学校小学部。2022年秋季起,宏达学校小学部取消直升招生,全部电脑派位录取。


(二)入学申请



1.网上报名线下验证

5月13日8﹕30~15日17﹕00,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同时须携带相应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现场验证的,入学申请视为无效。


2.报名要求

“报名系统”为海宁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的唯一系统,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在“报名系统”外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报名时间截止后,入学申请信息不能更改。


3.操作办法

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和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三)分批录取



 第一批次:政策生录取 


1.审核公示

5月上旬教育局基教科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公示政策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


2.直接录取

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直升生录取 


1.名单公示

就读学校须对所有申请直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材料提交

直升生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于4月29日前提交教育局基教科,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

教育局基教科于4月底前完成材料审核。


4.录取方法

七年级申请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一年级申请人数少于直升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多于直升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5月10日前教育局完成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如需电脑派位,则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录取新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一年级申请直升未录取的,可参加网上报名。如一年级直升计划数未招满的,多余学位一并用于网上报名后的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生、直升生后的剩余学位数,用于录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新生。凡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材料审核

5月1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新生的材料审核,报教育局备案。


2.录取方法

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未超出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3.电脑派位

5月17日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号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码。电脑派位由教育局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小学、初中各5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代表名单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4.其他事项

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提交后,将无法再改换“公办学校”,反之相同。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家长于5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的网上登记申请;非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如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家长于7月10日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安排查询《2021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


(四)补录招生



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实施补招。


1.补报时间

2021年7月10日8:30~17:00,如第一次报名录取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名。


2.补招办法

网上申请、材料审核、录取办法等同前。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民办学校补招。补招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如公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按照“同批靠后”的原则进行统筹录取。


(五)报名注册


录取名单由教育局审核公布后,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于5月18日至19日到学校报到、缴费、注册。报到、缴费等具体事项说明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

民办学校须严格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编班,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2.规范直升流程

须认真做好直升生的报名申请工作,应将相关政策通知到位,不得隐瞒或劝阻家长。


3.实施均衡编班

民办学校须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4.严禁掐尖招生

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学校不得举行“校园开放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5.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基教科);87073110,87073171(宏达学校)。


举报电话:87287039(市纪检组)、87223891(市教育局)。



2021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宏达学校)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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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1.网上申请

2021年5月13日上午8:30开始,至2021年5月15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


2.现场验证

2021年5月13日~15日,每天的8:30~17:00期间,在学校现场进行网上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核,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3.补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8:30~17:00,网上申请和现场验证的办法同前。如第一次预报名后录取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名。


备注: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填报提交后,将无法再改换“公办学校报名”,反之相同。海宁市户籍新生的家长务必考虑清楚,确定后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选择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家长于5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的网上登记申请



登录方式


家长(监护人,下同)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先以家长身份证注册账号,再在“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为保证使用本系统报名过程中界面清晰、上传顺利,建议最好在电脑上操作,电脑端操作请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用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下载“浙里办”APP。



操作说明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1.方式一:电脑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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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式二:手机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切换”→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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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说明


1.进入“招生平台”后,请家长先点击阅读[政策法规]5“关于做好2021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2.申请步骤

点击“招生平台”的“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2021学年海宁市民办小学招生登记”或“2021学年海宁市民办初中招生登记”点击进入→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点击“已阅读”→家长承诺填写信息合法、真实,勾选后点击“同意”→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前往报名”→进入“申请表”页面。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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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2)“监护人信息”一般指新生父母,如父母离异,请填写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信息;如父母均已不在,请填写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并在“备注”栏写明。
(3)“有效房产信息”请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上的信息填写。
(4)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采集”按钮,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状态栏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5)请务必记住“申请号”,学校现场验证时需要使用。
(6)如填报信息有误,在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7)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中的“填报说明”,须承诺系统“申请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合法、真实,并同意接受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若因所填信息不实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8)多子女报名。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好啦

大伙一定要看清楚

别错过了报名时间

这么重要的信息

赶紧图片扩散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记者:王家维

编辑: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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