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续高空抛物,真拿“熊孩子”没办法了?丨光明时评
  • 来源:光明论
监护人没有履行严加管教的法律责任,导致被监护人反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如果公安机关对监护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恐怕结果会大不一样。
欧阳晨雨丨法律学者
又见高空抛物的闹剧。
8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8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有人从顶层33楼向外投掷电脑显示屏、键盘等物,落在该栋楼北侧单元门的无障碍通道和路面上。这是该小区一个月内第二次发生高空抛物,7月2日下午,有住户从高空抛下4箱红酒。物业查看高空监控摄像头证实,两次高空抛物系小区5号楼33楼的同一孩子所为,所幸两次抛物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警方表示,辖区民警已介入调查此事。
7月2日,肇事小孩扔下了4箱红酒  图源合肥新鲜事
问题是,无论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对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孩子,都有网开一面的特别宽宥。这就意味着,高空抛物后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损失,“熊孩子”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只需要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新闻中的孩子连续两次高空抛物,就是一个例证。
既然法律上明确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的条款,就不能把规定变成一纸空文。这次高空抛物事件后,孩子的父亲“表示自己当时正在家里午睡,孩子在用电脑玩游戏,自己睡着以后并不知道孩子怎么就把显示屏和键盘等物扔出去了”,其责任心可想而知。监护人没有履行严加管教的法律责任,导致被监护人反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如果公安机关对监护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恐怕结果会大不一样。而一旦出现严重的危害后果,造成人员伤亡,有必要根据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欧阳晨雨




扫一扫下载订阅号助手,用手机发文章

赞赏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已同步到看一看



取消
发送


我知道了








朋友会在“发现-看一看”看到你“在看”的内容
确定













已同步到看一看写下你的想法



最多200字,当前共字
发送







已发送







朋友将在看一看看到
确定



写下你的想法...









取消
发布到看一看
确定




最多200字,当前共字








发送中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即将打开一个新页面

取消
允许


<< 41 42 43 44 45 >>